广东省教育考试院
一、报名
二、考试| 日期 | 时间 | 科目 |
| 9:30-11:30 | 中文 | |
| 13:30-15:30 | 英语 | |
| 9:00-11:00 | 数学 | |
| 13:00-15:00 | 物理、历史 | |
| 16:00-18:00 | 化学、地理 |
| 北京 |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|
| 上海 |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|
| 福州 |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|
| 广州 | 由联招办安排 |
| 香港 |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|
| 澳门 |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|
三、录取
四、入学与身体检查
五、其它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、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注册时,应缴纳学费和杂费,收费标准与内地(祖国大陆)学生相同。 学生修业期满,考试成绩合格者,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。 毕业生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规定的,将授予其学士学位。 新生入学报到时,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。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ecogd.edu.cn)上查询成绩、录取情况,还可在“内地(祖国大陆)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gatzs.com.cn)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,该网站同时向考生提供招生信息咨询服务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联合招收华侨、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|